近日,武进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历时五年的涉诉信访“骨头”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8年,王大明向武进法院起诉,要求村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武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发生的纠纷本质上属于土地权属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土地权属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范围,于是驳回了王大明的起诉。案件经常州中院二审后,维持了一审的裁定。2020年,王大明又将所在村委和村民小组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2023年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认为该案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的范围,驳回王大明的再审申请。
案件经多次裁判终有定论,但双方的矛盾依然存在,武进法院积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通过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向辖区内村民进行普法释明,与司法局、镇政府建立多方联动化解机制,最终促成王大明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纠纷妥善化解,王大明也出具承诺书,表示该纠纷在市、区、镇三级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今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进行信访。这起历时五年的涉诉信访“骨头”案,最终画上完满的句号。
(来源:武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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