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常州市信访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信访局的要求,于4月8日上午,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局机关和各辖市区信访局全体信访干部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文光带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对全文6章50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和解读,对新《条例》与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进行了重点解读,《条例》阐明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确立了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优化了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完善了信访工作监督体系。与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相比,具有了全面的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会议要求,全市信访系统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把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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