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江苏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明确到2022年建成法治乡村建设“百”个示范村、“千”个品牌村、“万”个标准村,实现“两完善三提高”任务目标;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意见》提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重点实施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等“九大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明确,要把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区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各相关涉农责任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涉农法规规章,适时修订、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制度,科学设定村新乡贤工作室、法律明白人、网格预警覆盖、矛盾纠纷调处等量化标准,注重与乡村振兴“四类村”、法治社会实践及社会力量等相融合,促进形成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同频共振、共同发力的法治乡村建设态势。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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