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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发布日期:2006-05-29 浏览数:  来源:信访局  字号:〖
  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在金坛召开全市推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现场会。这次会议,对推进和落实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项工作措施,加快我市大信访工作格局构建步伐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现将有关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好的做法摘录如下,供各级各部门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学习借鉴。
  市委政法委:一是调整充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作全面调整,成立了由黄祖明副书记为组长、市政法委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市排查出的重点案件,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成效。三是努力构筑涉法涉诉大信访格局。按照会议精神,拟组织市委政法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接访活动,预防和防止部门间相互推诿的情况,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快接、快处。四是对领导干部下访作明确要求,做到对重点案件下访,对重点地区和部门下访,对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下访,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市公安局:一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以朱龙虎局长为组长、刘持平副局长、宫文飞副局长、曹卫国书记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辖市(区)局、分局根据要求也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警种合力解决信访问题制度。刑侦、经侦、交巡警、治安、户政五个重要业务部门每周轮流派员参加市公安局信访处接待,刑侦、治安、经侦、交巡警、纪委、督察、法制、户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二天的局领导接待日。三是采取领导包案制。对重点信访人员、疑难信访案件由辖市(区)局、分局领导按业务条线分工。四是设置专门接待场所,配强信访队伍。接待场所做到环境整洁,标志明显,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时间、地点,配备一批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充实到信访部门工作。五是建章立制,确保公安信访工作规范运作。出台了《常州市公安局信访工作八项规定》,使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六是将下访工作纳入公安总体工作进行部署。实行重大举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措施,做到带案下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下访。
  市房管局:一是认真开展下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下访一次,与单位建立联系制度,每年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2-3个。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按照《常州市信访督察责任追究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全市房管系统推行首问负责制的通知》要求,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做好重大信访问题的接待、解释、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本部门,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进一步加强各区局、基层单位、处室联系。做好“三个规范”,即规范部门责任、规范领导责任、规范信访程序。“二个下移”,即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责任下移。五是进一步做好领导批办信件办理上报责任制和信访月报制,领导下访责任制。
  市城管局:一是参与联合接访。挑选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过硬的同志到市接待中心坐班接待。二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对城管系统信访干部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为参与联合接访,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奠定基础。三是制订工作制度。围绕构建大信访格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相应制度,做到前后相扣不脱节,并强化监查机制。四是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以领导干部联系点为基础,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机制,每一位领导对口一个基层,定期下访,遇突发事件、重大问题随时下访,及时处理好突出矛盾。
  市财政局: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局长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批阅重要来信,公开接待来访,每季度下访一次,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对涉及财政体制改革、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方面的信访问题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信访问题,采取走访、约访、专访、督访、回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疏导教育,坚持纠建并举。三是落实责任,规范高效。信访工作由办公室专人扎口负责,将具体信访事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处室,信访答复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详细说明情况,并在1个月内答复。                                                             (市信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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