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将初信初访处理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范围 |
发布日期:2012-03-20 |
抓好信访源头处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是确保信访稳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新北区将初信初访处理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各级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责任。做法:新北区信访局在初次来信来访来电中,选择重点信访事项,以区信访联席会议名义在每月例行召开的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上向各镇(街道)和机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交办,受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报结,交办信访事项及办理报结情况抄送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两次,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信访局、法制办参加,对初信初访办理情况进行审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核成绩,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办好群众初信初访事项的责任,有效提升了初信初访办理的工作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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