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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认真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06-06-02

    我市高度重视《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突出重点,层层推进《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不断掀起了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的新高潮。使各级党政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意识,更牢固地树立起联系人民群众、促进科学决策、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意识,进一步确立了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领导、各级各部门共同职责的意识。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依法信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我市在《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推动《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在全社会形成空前声势。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市人大办公室、市信访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各级信访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金坛市委书记徐惠中专门在市委常委会上作了部署,要求把《信访条例》学习作为冬训、春训内容。新北区孟河镇在恽代英广场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薛家镇在新建的市民广场通过展板、广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和具体案例等。
  二是组织基层信访干部送《信访条例》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群众宣讲《信访条例》。据统计,市、辖市区信访部门共印送《信访条例》小册子五万余册。如新北区利用农村集市由区人大法工委、信访局和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向群众零距离宣传《信访条例》,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钟楼区统一制作了80块《信访条例》宣传牌,公开悬挂于区、街道两级信访接待场所。与此同时,各级信访部门还把《信访条例》宣传融于接访办信工作中,通过复信、下访、回访等形式,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市人大办公室、市信访局、司法局联合召开两个层次的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座谈会,把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融入“五五”普法之中。信访干部们主要座谈了一年来各级信访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情况;按照《信访条例》精神,创新信访工作新机制、新思路、新方式的做法,尤其是在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强督查督办等方面的新举措;《信访条例》贯彻中遇到哪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座谈进一步增强了各级信访干部对《信访条例》认识,提高了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
  四是继续加大对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按照中央、省“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要求,自《信访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辖市(区)两级信访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办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信访条例》培训班。并把《信访条例》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县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都要把《信访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门重要课程;市部委办局如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的干部业务培训都要请市信访局的同志宣讲《信访条例》。截至目前为止,市级完成了对辖市、区、镇(街道)分管领导、信访干部以及市部委办局信访干部的轮训工作。辖市、区信访部门完成了对村民委员会、社区信访干部以及辖市区机关部委办局信访干部的轮训工作。如今年4月份,新北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组织各区级机关信访工作的人员,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信访干部、综治干部和村干部共187人集中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市、辖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共举办各种类型、层次的《信访条例》培训班47期,接受培训人数达4170人。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我市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要求,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市信访局下发了信访工作流程和工作格式文书。又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督查、答复、通报等环节,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制定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工作规则。出台了《常州市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常州市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常州市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常州市人民建议工作规则》、《常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同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访听证机制、信访事项终结机制、律师参与接访和信访工作考核等制度。
  六是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一系列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我市各级党政部门能够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如金坛市建立了信访办理评价机制,即事项办理程序规则的符合度、政策法规的吻合度、社会公认度和信访人员的满意度,把信访事项的办理体现在具有实际成效上;溧阳市建立了市领导定片包干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市检察机关推行检察长巡回(下访)接待,共巡回接待86次98件,及时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
  七是依法信访,把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与信访案件依法处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市在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中,充分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对信访疑难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对部分信访老户采取信访听证的方式终结认定,许多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不仅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也深化了《信访条例》的宣传活动。
  八是积极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弘扬信访工作者拼搏进取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行业标兵张云泉的事迹,比理想信念,看是否具备张云泉一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质;比奉献精神,看是否具备张云泉一样20多年如一日克己奉公的恒心毅力;比工作标准,看是否具备了张云泉一样心系群众关爱群众的公仆情怀;比能力素质,看是否具备了张云泉一样解难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艺术;比思想作风,看是否具备了张云泉一样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平和心态,引导各级信访干部争做人民满意的信访干部。在信访工作中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反映诚心、了解情况细心、启发疏导贴心、说服解释耐心、排忧解难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把来访群众当作考官,把信访案件当作考题,把群众满意作为答案,通过努力,把处理信访问题过程变成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过程。
  通过对《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我市信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全市各级党政部门都能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地点和投诉电话等,同时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答复、听证等各个环节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答复、听证等各个环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权处理的机关对群众信访问题主动受理办理的多了,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少了,群众信访量明显下降。二是解决信访难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都能深入基层,实地督办信访案件,有力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通过开展“领导接待日”、“领导带案下访”、“检察官接待日”、“律师接待日”、“陪访”等活动,通过查办、会办和督办等形式,较好地处理和协助处理解决了一大批重大信访疑难问题,使得信访件的结案率逐年提高。三是群众上访行为更趋于理性合法,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上访群众能够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并遵守接待场所秩序,上访群众到党委政府机关门前聚集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越级集访得到较好的控制。“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初步建立。四是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大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整合力量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行政机关的责任,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常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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