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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2006-05-11

        为能妥善处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国土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一、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信访苗头预警制度。一是实行各辖市、区分局和乡、镇国土所每月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情况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越级上访苗头,并于每月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市局信访室;二是实行信访案件按时报结制度。对转办的一般信访件,各分局和国土所应在二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接有上级交办、转办的重大信访件,按领导批示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局有关领导;三是推行重复和越级上访责任追究制度。由于国土工作人员工作不力或故意拖延搪塞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复上访、赴省到京上访或群体性突发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一定后果的,市局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
         二、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市局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制定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通过定期分析全市国土资源信访突发性事件,集体研讨解决农村征地等方面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处理全市各类国土资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强化工作责任。一是加强对各辖市、区分局和乡、镇国土所信访绩效考核。签订信访考核责任状,明确考核目标、任务和标准,年终将对各辖市、区分局及乡、镇国土所进行统一考核。二是加强对国土监察员信访责任考核。严格要求办信人员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并对全系统监察员进行工作考评,并将考评成绩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市国土局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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