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强化制度规范信访 |
发布日期:2006-05-29 |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六项制度:一是排查预警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分析研究预测,提前介入群众信访活动。二是领导接访制度。每月10日、2 5日安排一名领导干部接访,实行上下联动。三是联合会办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建立疑难信访案件处理协调小组,负责信访的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开展对疑难信访案件的会办会审。四是督查督办制度。对本级、本部门有权直接处理的初信初访问题,一步处理到位;对重点交办的信访案件,加强督查,直到办结。五是工作报告制度。凡遇重大信访问题和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加强与各级信访部门的联系。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办理而且能够办理而不及时办理、顶拖不办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复发生集体上访的;对因迟报、瞒报而给处理问题造成后果的。根据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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