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五星街道创新“3343”工作法 全方位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
发布日期:2019-11-30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和多发态势,辖区内来信来访量显著增加,信访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提出建议、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主要渠道。为了切实有效解决上访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星街道信访办坚持群众路线贯彻工作始终,大胆实践“3343”工作法,在创新中破解难题,成功实现了重复访次数下降、信访积案量下降,群众满意率增高的“两降一高”目标,全方位提升了信访工作水平。 “3343”工作法即“三访”、“三时”、“四定”和“三督”。 “三访”是做好信访日常工作的“真经”。一是敞开大门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把来访群众当家人,带着感情解读政策,疏导情绪,坚决不回避不推诿。二是畅通电话听访,随时接听群众来电,耐心倾听群众想法,及时记录群众诉求,按时回复群众问题。三是深入基层下访,察民情访民意,通过手拉手问候,面对面交流,心贴心帮扶的方式,打通信访沟通的“最后一公里”。“三访”工作法可以零距离了解群众诉求,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萌芽中的矛盾隐患,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三时”是提高初信初访满意度的“良方”。一是准时受理,按法定程序和诉访分离原则确定是否受理,15天内出具告知书并通过当面、邮寄等方式送达给信访人;二是及时流转,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至责任科室或属地村委、社区进行办理;三是按时办结,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办理报告和处理意见书,并通过当面、邮寄等方式将处理意见书送达给信访人,努力提高办理质效,减少矛盾扩大和上行。“三时”工作法可以增强信访尤其是处理初信初访工作的质效,规范信访办理的工作流程,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化解率,实现“最多访一次”的目标。 “四定”是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的“钥匙”。一是定性质,依据相应的法规和政策确定群众信访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精准研判信访问题的性质,明确信访工作的重点。二是定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和联系点划分确定包案领导,包案领导必须亲自走访调查、亲自见面谈话、亲自沟通协调、亲自研究方案、亲自督查督办,杜绝“只挂帅不出征”现象,直至信访人停访息诉。三是定措施,属地单位、责任科室和信访部门必须根据个案情况,运用联合会办、调解救助、公开听证、疏导教育、依法处置等措施综合化解,做到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四是定时限,明确积案化解到位的期限,定期完成,及时化解。“四定”工作法可以拓宽化解思路,创新化解方式,进一步减少积案存量,推动化解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 “三督”是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的“利剑”。一是督责任科室、属地村委和社区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按时跟踪督促转交办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及答复情况,确保责任科室、属地村委和社区的基础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督信访积案会商会办的落实情况,对信访积案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等严格督查审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督停访息诉的后续情况,在信访人停访息诉之后,不能简单一终了之,要动态跟进信访人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疏导和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工作,防止出现“终而不结”的现象。 (来源:钟楼区五星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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