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解决困难企业欠薪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
发布日期:2018-10-31 |
为快速有效化解劳资矛盾,促进金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金坛劳动监察大队针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欠薪等案件复杂化、多元化的新常态,积极主动破解困难企业欠薪处置难、执行难的困局,在劳动监察行政处理过程中创新引入司法仲裁调解确认工作机制,取得良好工作和社会效果。 一、机制的创新点: 劳动监察机构在依法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后,经依法调查确认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定程序,下发限期改正指令和作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但由于企业困难,暂无支付偿还能力,劳动者又无法接受行政处理决定需要180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要求,特别是在此期限内还将会面临用人单位主体变更、资产转移、经营人逃匿等不确定性风险。采取:遵从当事人协商合意,分别引入人民法院、劳动仲裁调解确认机制,对行政处理决定的义务内容,由法院或仲裁部门进行司法调解确认达成给付义务,并出具相关的法律调解确认书。用人单位在调解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一旦用人单位在调解书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真正地打通劳动监察行政处理的“最后一公里” 二、机制的优势点: 1、快速有效。大大缩短了劳动者的救济时限,劳动者及时得到维权。逾期后,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减少了劳动者法律诉讼成本、时间和精力; 2、提升了执行效能。劳动者无需付出相关成本,就可以实现维权。 降低了权益实现的风险。劳动监察机构牵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专业的司法人员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劳动者可以就支付方式、时限、责任等与用人单位进行公平公正约定,反映真实意思,由法院或仲裁出具确认书,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劳动者也可以放心、安心。 3、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避免劳动者维权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概率,提升了劳动监察处置案件能力和执行效果。 截至9月底,区劳动监察大队共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欠薪案件32起。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调解确认书80份,区人民法院作出调解确认书2份,共计涉及劳动者82名,涉及劳动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共计178.56万元。 (金坛区人社局 陈俊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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