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镇:“双向移送”提高信访事项处理时效 |
发布日期:2018-06-12 |
一些群众向信访部门反映的信访件,特别是涉及村级或组级工作的,以前都是信访部门与村共同办理,因各类来信来访情况多、内容复杂,信访部门人员少,难以面面俱到,办理速度慢,解决办法不多,群众沟通不畅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双向移送”机制。 “双向移送”是指镇信访办将政法综治中心自行登记或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信访件,在转交所属村调查核实的同时,将信访事项送交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调查办理。对信访事项中涉及镇条线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由驻村干部与业务部门对接,开展信访事项的调查办理,并将调查办理进度及时反馈镇信访办。对信访人人数较多的信访事项,在信访办向登记的信访人送达告知书或答复意见的同时,根据需要,由驻村干部召集信访人、所属村及相关业务部门责任人向信访人当面说明调查办理情况,实现与信访人的有效沟通,缓解重复信访的问题。 在建立“双向移动”机制的基础上,指前镇信访办与镇纪委还建立了驻村纪检员问责机制。将村及驻村干部办信情况纳入驻村纪检员监督职责范围,对村或驻村干部存在对转交的信访事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或久拖不结,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转交的信访事项,未及时告知信访人调查办理情况等问题,引发群众重复访或越级访的,镇纪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所属村及相关业务部门责任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来源:金坛区指前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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