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内容
江苏4家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数:  来源:信访局  字号:〖

11月7日,从省委政法委获悉,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以及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光荣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穿越时空焕发新活力,创造性地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常州市信访局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 分辨率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1-3楼。 电话:0519-85680930 邮 编: 213022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