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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4-27 浏览数:  来源:信访局  字号:〖

    一、部门收支预算

    (一)市级信访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按照200111月的三定方案,及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所作的调整,目前市信访局职能主要有: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中央、省、市领导机关所属部门、单位及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群众赴京去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

    4)检查、指导各辖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参与研究、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及时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6)了解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协调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8)负责赴京去省信访工作应急接待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我市群众赴京去省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联络与处理。

    10)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访信息;负责文稿起草和信访工作会议安排;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负责信访干部培训、信访宣传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市信访统计报表;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人事、档案、保密、资产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使用和报销;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

    2)办信处:办理市内外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市领导以及市信访局的来信;受理中央及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转办、交办和省、市领导同志批办的人民来信;办理网上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常州市长信箱的人民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重视对重复来信、联名来信的处理;督办、会办、自办重要来信和来信老户问题;负责人民来信的统计、分析,定期通报来信情况。查办中央、省和各部门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来信事项;负责办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转送的投诉事项和本局立案的来信事项。

    3)接访处: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我市群众去省重要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联系与处理;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上报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督办向辖市、区及市直属部门转办、交办的群众上访问题;负责群众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通报工作。

    4)督办处:办理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各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或参与跨地区、跨部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信访老户的协调会办工作;检查、指导辖市(区)信访督办工作。负责我市群众赴京上访事件的联系与处理。

    5)复查复核处:制定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和制度,受理、转送、交办、承办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事项;制作、汇总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送达信访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情况,指导、监督辖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复查复核工作。

    6)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牵头协调、会办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建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办和参与领导交办的、涉及到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受理群众的政策、法律咨询;承办信访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

    7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转送、答复群众通过电话方式反映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建议、求助、投诉和举报等非紧急事项;受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人民来电事项;做好群众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诉求件的交办、催办、督办和协调工作;对来电群众进行办理情况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具体承担对网络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定期对来电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3.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常州市信访局现有下属事业单位1家,常州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1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4.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信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今年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信访形势平稳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1)加强信访法治建设。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窗口、桥梁优势,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让信访法规进村入户,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理性维权。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办信、接访、网上信访、电话投诉等信访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开展信访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维护权益的法定途径更加便捷有效,按正常的方式就能解决合理诉求。三是推进诉访分离。坚持法定途径优先,严格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真正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

    2)全面建设阳光信访。一是加强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推广运用网上信访,拓宽信访渠道,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市、辖市区和镇街道三级政府及信访工作重点部门要全面应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工作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开通视频接访,市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逐步实现远程接访。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公开。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使信访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保证信访人和公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初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依托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及时提醒、回访和督办,失职渎职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3)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热情接待每一批群众来访,加强联合接访,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群众随有随接,防止矛盾上行。重视人民来信、电话信访、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引导群众减少走访。实施市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改造提升工程,规范工作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深入开展人民建议专题征集活动,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在改善民生、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高度重视解决初信初访。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好首办负责制,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社会矛盾的积累、激化和上行。三是推动信访突出问题解决。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不断提高接访下访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依法行使信访工作机构三项建议权,及时指出和要求纠正责任单位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四是依法终结处理重复信访,认真贯彻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推进重复信访事项终结处理,实现无理信访事项从信访程序中有序退出。

    4)强化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参照中央和省信访联席会议模式,对市信访联席会议名称和职能进行调整,建立新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巩固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权处理机关预防和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引发信访问题、激化信访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增强镇街道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辖市区组织管理信访工作能力为重心,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适应信息化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信访干部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精通业务、熟悉法律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较强社会治理能力的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树立信访部门、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

    5.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我市信访部门预算编制涵盖市信访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收入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没有其他经费来源。

    (二)市级信访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694.91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分类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工作运行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经费支出。

    ②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支出。

    ③医疗卫生支出22.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④住房保障支出59.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⑤其他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按经济分类

    ①基本支出468.39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维持办公运行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公务车辆运行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②项目支出226.52万元:包括处理信访事项和督查办案费、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外包服务费、业务工作会议费、挂职锻炼人员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费、专设机构工作经费等。

    二、“三公”等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3.5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3.5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2015年安排1批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较2014年预算6万元增加2万元。市信访局现有公务用车6辆,2015年没有新增购置计划,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由于车辆大多使用超过6年,维修保养经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5.92万元,较2014年预算5.58万元增加0.34万元,2014年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四)会议费6.05万元,较2014年预算4.5万元增加1.55万元。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全面启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阳光信访,为推进部署落实该项工作,我局将召开专题会议。为妥善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我局今年还要召开多次会办会议。因此,会议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五)培训费12.71万元,较2014年预算3.38万元增加9.33万元,用于举办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和网上信访系统业务培训班。为更好适应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对信访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我局将组织全市信访干部开展教育培训。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表

     

     

                              常州市信访局

                             2015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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