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信访局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妥善解决,充分发挥了信访部门的“窗口”、“桥梁”作用。对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局领导始终坚守一线岗位,深入基层,廉洁奉公,不存在违法违纪等恶劣行为;单位管理科学有效,不存在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也无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员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全局思想道德风尚优良,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崇尚真、善、美,恪守诚信,不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无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严格按照市创建文明单位要求,举办道德讲堂。经自查,我局基本符合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准要求,故申报常州市文明单位。
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向常州市文明办反映,监督电话:85680863,邮编:213022。
常州市信访局 20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