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我市每月10日、25日(逢休息日顺延)为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地点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每周二为辖市、区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接待地点为各辖市、区和乡镇(街道)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参照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