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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06-05-18 浏览数:  来源:信访局  字号:〖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提高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逐步实现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宗旨
市长公开电话旨在通过办理人民群众来电,拓宽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情况或者投诉请求,以及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负责协调处理并及时答复群众来电中应由政府处理的事项。
(三)负责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政议政。
(四)负责筛选市长公开电话所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提供改进工作和决策参考的有关信息。
(五)负责督办市政府领导批示及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变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做到线路畅通,文明受话,讲求实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满足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客观公正,讲究工作实效。
(三)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管辖内的各种问题,对上级交办的事项不推诿、扯皮或矛盾上交。
(四)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对突发性的问题,要做到急事急办,争取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效果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精神跟踪督办、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要对照有关政策法规依法处理。凡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群众的理解。
(六)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要通过有关媒介公布公开电话号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引导和支持社会监督,扩大公开电话的影响。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
要做到铃响三声必应答,提倡使用普通话,态度谦逊又和蔼,用词准确不伤人,记录详细且清楚。能当场答复处理的,要在记录本上写明答复处理情况;对电话交办,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要在《市长公开电话记录簿》上登记,以便督查;需要书面转办、呈报的,应分别填写《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和《市长公开电话呈批表》,认真记录有关情况。
(二)办理
1.当即答复。来电反映的问题,如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应当即答复来电人。
2.电话转办。来电反映的问题,应由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接电后应立即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如需要反馈结果的,要规定反馈期限,并告来电人。
3.书面交办。来电反映的问题,如情况比较复杂,又需要处理结果的,办话人员应填写《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并按要求反馈处理结果。
4.书面批办。反映的情况涉及面广、影响大,属于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等重要来电,应及时填写《市长公开电话重要来电摘报单》及《市长公开电话呈批表》,报请分管局长或局长审定后呈报市领导阅批。一经领导批示,即填写《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连同批示复印件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要求反馈处理结果。
5.协调会办。根据来电内容和受理情况,组织人员有重点地调查,并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反馈
对市长公开电话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通知10日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属电话交办的应在5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并直接答复来电人。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市领导批示的事项,办结后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分管局长或局长审定后向领导报告处理结果;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影响较大的问题,处理结果应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四)督办
对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要进行督办,严格按照《常州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督办工作。必要时可发出《市长公开电话督办单》进行督办。
(五)归档
做好市长公开电话文书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对来电记录、会议材料、简报、领导批示及交办件办理情况等材料要立卷归档。
五、网络单位
(一)网络单位工作职责
1.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开电话反映的对本部门(单位)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受理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3.直接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来电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督促所属部门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开电话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网络单位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各网络单位公开电话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值 班,负责处理公开电话的日常工作。
2.办话制度。要严格按照市长公开电话关于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等工作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
3.报告制度。各网络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每月月初,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上月受话情况及办理结果;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全面分析全年受话情况。
4.学习制度。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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